富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3-03
四川/自贡 质疑投诉
富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自贡-2026-03-03 00:00:00
富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富顺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富顺县****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胜鑫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地址:乐至县天池镇丛林春天四幢***号

被投诉人:富顺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富顺县富世街道望云北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汇东丹桂大街蓝鹰海岸综合楼

四、基本情况

四川久润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富顺县农业农村局富顺县****年生产障碍耕地治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评审因素设置不合理,既将无人机与旋(微)耕机的数量作为实质性要求(即必须满足的资格条件)又将其作为评审因素进行打分,构成重复评价,涉嫌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招标文件未结合项目实际需求设置特定资格要求,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富顺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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