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闽南滨海农旅配套综合开发项目-永宁滨海中心补充通知
2026-03-03
福建/泉州 变更澄清
【石狮市-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闽南滨海农旅配套综合开发项目-永宁滨海中心补充通知
福建/泉州-2026-03-03 00:00:00
福建/泉州-2026-03-03 00:00:00
闽南滨海农旅配套综合开发项目*永宁滨海中心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闽南滨海农旅配套综合开发项目*永宁滨海中心(招标项目编号:狮施招[****]***号),现对发布答疑纪要如下: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条第**.*条款其他中第*项:根据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 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泉建 建[****]** 号)、闽建筑[****]* 号规定“项目存在危大工程且采用经 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 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 ** 号令)第七条要求,在招标文件 中列明危大工程清单,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的技术文 件、拟派出的安全员及其社保凭证(投标人将安全员及其社保凭证等 证明材料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不得在技术文件中提供,否则否决 其投标),技术文件应当补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危大工程的安全 管理措施。技术文件采用合格制评审。”提问:此条款中提到的安全员是否须额外提供,在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第五项第*.*.*条款拟派出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最低资格和人数要求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人,本项目所需安全员总共为*个还是*个,请明确
答:本项目所需安全员总共为*人。
本答疑纪要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本答疑纪要的内容若与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纪要内容为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不同时间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约定时,以最后约定的内容为准。
招标人:石狮市永宁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仟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