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轨道交通S1线(长丰县段)绿化恢复工程招标文件变更3
2026-03-03
安徽/合肥 变更澄清
合肥市轨道交通S1线(长丰县段)绿化恢复工程招标文件变更3
安徽/合肥-2026-03-03 00:00:00
合肥市轨道交通**线(长丰县段)绿化恢复工程招标文件变更* ********** 合肥市轨道交通**线(长丰县段)绿化恢复工程招标文件答疑* ********** 合肥市轨道交通**线(长丰县段)绿化恢复工程招标文件答疑 **********
合肥市轨道交通**线(长丰县段)绿化恢复工程招标文件变更*
发布时间: **********

合肥市轨道交通**线(长丰县段)绿化恢复工程招标文件变更*

(项目编号:**************)

各投标人: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按工程进度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的工程价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工程价款,第一年养护期满后、成活率达到**%且保存率达**%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工程价款,第二年养护期满、成活率达到***%且保存率达***%、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款的***%。备注: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

变更为:“根据工程进度按季度支付已完合格工程量**%的工程价款,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工程价款,第一年养护期满后、成活率达到**%且保存率达**%支付至已完工程量**%的工程价款,第二年养护期满、成活率达到***%且保存率达***%、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审核后,支付至结算审核价款的***%。备注:如承包人采用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电子保函等方式提交等额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则在工程竣工结算完成后招标人应付至最终结算价款的***%。”

其他内容不变,本文件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招标文件与本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

人: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

址: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长合路***号

人:吴新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楼

人:方飞

联系电话:*************、*************

长丰县市政园林服务管理中心

合肥北城公共资源交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