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026-03-03 00:00:00
低龄儿童政府聘用辅助人员经费(第二次) 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 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概况
低龄儿童政府聘用辅助人员经费(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低龄儿童政府聘用辅助人员经费(第二次)
预算编号:*************
预算金额(元):********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低龄儿童政府聘用辅助人员经费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满足孤残儿童的精细化照护需求,现拟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方式,公开择优遴选一家具备相应资质与服务能力的供应商,以劳务派遣形式提供人员服务。拟派遣人员主要担任保育员及相关辅助服务岗位。
本项目服务对象是****岁左右的低年龄段孤残儿童,其中**%以上为中重度残疾儿童。本次采购初步计划聘用辅助人员**名,具体岗位职责、服务要求、管理规范等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部分。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 年 ** 月 ** 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其他资格要求:
*.*法人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文件和由法人出具的对本项目采购活动承担全部直接责任的授权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具有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其他技术原因产生的问题或造成的损失,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
*.如对采购文件有任何询问或咨询,请联系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联系方式:张芬 ***********。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儿童福利院
地 址: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 **** 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财瑞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延安西路 **** 号 ** 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芬、黄舒媛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