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通城镇智慧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6-03-03
重庆 质疑投诉
巫溪县通城镇智慧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重庆-2026-03-03 00:00:00

巫溪县通城镇智慧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溪财处理〔****〕*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巫溪县通城镇智慧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巫溪县通城镇智慧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粤小微(东莞)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东深路樟木头段***号***房


被投诉人*:重庆市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巫溪县通城镇通红街***号


被投诉人*:骁拓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巫溪县马镇坝丰益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于********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日向我机关提出投诉。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自适应包装机”、“塑料膜包装机”、“***伺服链接机”、“超低温速冻库”的技术参数要求指定了特定的型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诉求:请依法删除招标文件的违法内容并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巫溪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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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通城镇智慧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投诉处理决定书

溪财处理〔****〕*号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的相关规定,现本机关对“巫溪县通城镇智慧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项目号:***********)作出的投诉处理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采购时间:****年**月**日

二、项目名称:巫溪县通城镇智慧仓储物流设施建设项目(第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粤小微(东莞)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东深路樟木头段***号***房


被投诉人*:重庆市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

通讯地址:巫溪县通城镇通红街***号


被投诉人*:骁拓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巫溪县马镇坝丰益路***号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对被投诉人巫溪县通城镇人民政府于********对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日向我机关提出投诉。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中,“**自适应包装机”、“塑料膜包装机”、“***伺服链接机”、“超低温速冻库”的技术参数要求指定了特定的型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

诉求:请依法删除招标文件的违法内容并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我局决定如下: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


六、其他补充事宜

重庆市巫溪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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