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3-03 00:00:00
宁波市财政局****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和普法重点项目
来源:宁波市财政局
时间:一、共性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省委十五届八次全会和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精神,全面系统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抓好《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和新修订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年版)》的学习贯彻,持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热潮。
(二)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工作条例》等为重点,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协调,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三)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
(四)开展民法典宣传。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权利义务一致等法治精神,积极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民法典在我市的有效实施。
(五)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将法治宣传教育法纳入党组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主动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日常管理、服务、执法和争议解决过程,依法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责任。
(六)宣传推动高质量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大力宣传维护国家安全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开放,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城乡融合发展,实现共同富裕,加强生态治理等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活动。
(七)聚焦涉民生重大事项开展宣传教育。常态化做好消防安全,扫黑除恶,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妇女儿童保护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八)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结合行业领域特色,创作与群众工作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喜闻乐见、积极向上的法治文艺作品,打造特色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利用好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抢占主阵地,唱响主旋律,弘扬正能量,助力港城文化大繁荣、大发展。
(九)落实落深落细学法用法制度。做好本单位市管领导干部学法,年度法律知识考试以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年度学法不少于*次,组织好本单位公务员学法用法学习和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工作。
(十)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深入贯彻落实《深化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聚焦领导干部、未成年人、新“宁波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重点群体,分层分类推进精准普法,推动公民法治素养在实践中养成。
(十一)大力开展群众性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群众团体建立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将法治宣传教育融入各类开放性宣传教育场所,场馆和设施,开展公益性法治宣传教育。
(十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充分运用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和无障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个性工作
(一)面向服务管理对象宣传实施各项财政政策,开展“财政服务月”活动,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财务会计法律制度宣传活动。
(二)面向预算单位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三)面向财政干部开展“智慧财政讲坛”“财政学堂”等专题业务培训,增强财政法治工作水平。
三、普法重点项目
单位 | 项目名称 | 普法内容 | 活动 时间 | 普法形式 | 普法 对象 | 责任人 | 备注 |
市财政局 | 财政服务月 | 财政法律法规规章、财政政策等 | **月 | 走访调研、座谈交流、政策宣传、业务辅导等 | 财政服务管理对象 | 郭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