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信息公告(鄞采购处字〔2026〕第 2号)
2026-03-03
浙江/宁波 质疑投诉
鄞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信息公告(鄞采购处字〔2026〕第 2号)
浙江/宁波-2026-03-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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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处理
鄞州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信息公告(鄞采购处字〔****〕第 *号)
发布日期:**********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宁波市眼科医院采购医疗设备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长春市光电仪器有限公司
住所: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东南湖大路****号
被投诉人: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住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号**楼
四、基本情况
投诉人因对代理机构就本项目作出的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
投诉事项:*.招标文件详细技术及服务要求中的实质性要求明显指向特定供应商和特定产品,对其他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个别供应商的报价畸低,严重干扰了正常采购秩序。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九条第(一)(二)项规定,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宁波市鄞州区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