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一般事务经费(政府购买服务物业后勤类)意向公开
2026-03-03
广东/深圳 招标采购
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一般事务经费(政府购买服务物业后勤类)意向公开
广东/深圳-2026-03-03 00:00:00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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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一般事务经费(政府购买服务物业后勤类)意向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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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一般事务经费(政府购买服务物业后勤类)意向公开
| 采购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建筑工务署 |
| 项目名称: | 一般事务经费(政府购买服务物业后勤类) |
| 预算金额(元): | *,***,***.*** |
| 采购品目: | 其他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 |
| 采购需求概况: | *.配送地点:深圳市宝安区*区广场大厦**楼;服务人数:约***人。 *.服务内容:全品类,包括果蔬类(含蔬菜类和水果类)、鲜肉类、水产冻品禽类(含禽类、水产类和冻品类)、粮油副食类(含粮油、干货、副食、蛋、调味品类和饮料类)四大类别。 *.服务期限 (*)本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本项目履约期限为一年。第一年为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到工资标准调整、物价上涨等影响本项目服务价格的因素,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在本项目需求范围内,采购人不对中标服务费进行调整。 *.质量要求 (*)配送食材全部经过检验并有检测报告(国家规定的职能部门、自有检测实验室、第三方检测机构),安全可靠,每天按要求提供所配送食材的食品安全管理台账。 (*)供应商配送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并且保证质量,不得有腐烂、变质物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包装及定型产品必须有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的标志标识,符合相关产品的质量及安全标准(包括转基因标识、名称、出厂日期、有效期限、生产厂商、生产地址等)。 (*)所送食材有保质期的,配送时,保质期必须至少保证还剩*/*的期限,要求包装完整、无外漏,送至指定地点按要求摆放。 (*)采购方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食材可作退货或换货处理,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凡属于质量问题必须包退包换,退补货品需在*小时内补给,不能影响采购方正常供餐。 |
| 联系人: | 罗智标 |
| 联系电话: | ******** |
| 预计采购时间: | ******* |
| 备注: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