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衢州-2026-03-03 00:00:00
龙游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工程开设银行专户专项债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人: 金樟美来源: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
参照《关于印发〈龙游县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龙财预执〔****〕**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号)等有关规定,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受龙游白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对龙游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工程开设银行专户专项债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进行竞争性存放,欢迎有意向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龙游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工程开设银行专户专项债资金竞争性存放项目
*.项目编号:**************
*.存放资金:最高存放额度约*.*亿元,分年度存放,****年度计划存放额度约*.*亿元(最终以实际审发金额为准)。
*.采购需求:为龙游县第二人民医院建设工程专项债资金开设专户,提供资金存放、支付等银行相关业务。
*.服务期:自参与专项债资金开设银行专户竞争性存放之日起,至专项债资金按照相关规定使用完毕且专户完成销户手续为止。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合格的投标人应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银行开户服务资质,在龙游县设立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及政策性银行;每家银行有且只能有一个主体参与投标,且须为龙游县级别最高机构(或分支机构)。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并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上述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提供该单位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文件材料(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材料,但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全体合伙人签署相关文件材料),与其他法人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材料具有同等效力。
三、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和方式:
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下午**:**﹣**:**(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并致电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金女士(电话:***********/******)。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注:报名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各投标人的资格,最终根据响应文件决定。)
*.*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
*.*金融许可证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书须明确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电话、传真等);
*.*报名人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未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
*.递交方式:送至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三楼开标室***室,逾期送达的拒收。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年*月**日**:**时整在龙游县湖镇镇人民政府三楼开标室***室开标。请各投标人派代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现场接受身份核验),限定参与人数要求,每家投标人只允许委托一名人员参与现场投标。
六、投标信息发布及下载网址
浙江企业采购信息服务网(*****://*.***********.**/)
七、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申请人
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国企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处罚公示期内;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国企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用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被浙江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且在禁止参加国企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
八、其他事项: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月**日和****年*月*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
*.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应符合财政部《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下载网址:(*****://****.***.**.***.**//****************/**********/*****.****?***=********************.*******.*.*.********************************)。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龙游白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珍 电话:***********
质疑联系人:叶骏 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沙湖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
联系人:金女士 电话:***********
质疑联系人:许先生 电话:***********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龙洲街道清影南路*号世贸城*号楼****、****、****、****
*.监管部门:湖镇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沈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湖镇镇沙湖路***号
龙游白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浙江中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游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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