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6-03-03 00:00:00
芜宣机场(空港)工程竣工结算二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信息来源:市辖区
信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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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芜宣机场(空港)工程竣工结算二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 |
项目编号 | **************** | |
标段名称 | 芜宣机场(空港)工程竣工结算二审项目框架协议采购 | |
标段编号 | ****************** | |
招标人 | 名称 | 芜湖宣城机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地址 | 芜湖市湾沚区芜湖宣州机场综合办公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潘工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永道工程咨询(江苏)有限公司 |
地址 | 南京市玄武区沙塘园*号****室 | |
联系人及电话 | 许丽丽*********** | |
招标方式 | 框架协议采购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安天利信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井岗镇蜀鑫路**号 | |
投标报价(%) | ** | |
授权代表 | 李伟 | |
服务期 | *年(具体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为准) | |
项目负责人 | 李伟 证书编号:建【造】************** 证书名称: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上海智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地址 | 上海富盛经济开发区 | |
投标报价(%) | ** | |
授权代表 | 胡根苗 | |
服务期 | *年(具体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为准) | |
项目负责人 | 孙一淇 证书编号:建【造】************** 证书名称: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尚格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合肥市包河经济开发区延安路****号汇元国际大厦*********室 | |
投标报价(%) | ** | |
授权代表 | 胡雯静 | |
服务期 | *年(具体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为准) | |
项目负责人 | 林慧 证书编号:建【造】************* 证书名称: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第四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华鹏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合肥市高新区习友路****号百商现代名苑**栋*楼 | |
投标报价(%) | ** | |
授权代表 | 葛文娟 | |
服务期 | *年(具体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为准) | |
项目负责人 | 汪福生 证书编号:建【造】************** 证书名称: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第五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安徽华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合肥市徽州大道***号九山庄综合楼****室 | |
投标报价(%) | ** | |
授权代表 | 汪嘉敏 | |
服务期 | *年(具体时间节点以合同签订为准) | |
项目负责人 | 王亚 证书编号:建【造】************** 证书名称:土木建筑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广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第三条**,作无效标处理; (*)国昇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第三条**,作无效标处理; (*)安徽中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不在招标文件给定的区间范围内,为无效报价; (*)安徽世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报价不在招标文件给定的区间范围内,为无效报价; (*)卓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第三条**,作无效标处理; (*)成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第三条**和**,作无效标处理; (*)安徽南巽建设项目管理投资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说明第三条**,作无效标处理。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