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2026-03-03 00:00:00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关于“零碳”产业园区 *** 冷能交换中心及综合管网建设 项目——工艺装置区、*** 段及冷库段管网工程总承包(***)质疑函
致:漳州漳龙冷能有限公司
就贵方于****年*月*日发布的“零碳”产业园区***冷能交换中心及综合管网建设项目——工艺装置区、***段及冷库段管网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的招标文件中业绩条件设置存在针对性、有失公平一事,提出正式质疑,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一节*.*.*(*) 工程总承包部分业绩评分标准中关于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的任一成员单位)自本 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下同)之日(含)起的前五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万元且 工作温度不高于****℃的 *** 冷能交换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项目,每项得 *.* 分。且业绩“类似工程业绩” 包括但不限于 *** 冷能发电、*** 冷能空分等工程。招标人于****年*月**日回复关于“零碳”产业园区***冷能交换中心及综合管网建设项目一一工艺装置区、***段及冷库段管网工程总承包(***)答疑纪要中第一点针对投标单位提出的类似业绩范围认定招标人回复业绩范围为***冷能发电、***冷能空分等工程,不含***接收站,第二点回复中关于本项评分标准遵循《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标准工程总承包招标文件》(****年版)*-评标办法前附表(*类)中“投标人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提供的在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业绩,必须是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的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得到其竣工验收备案信息或竣工验收信息。”的规定,本项按招标文件执行。针对澄清回复我司通过国家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业绩查询,经查询只有一家单位(经上述网站核查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具有类似业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招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根据财政部指导案例第*号,评标办法中的加分因素不应只针对一两个特定的供应商设置,而应面向所有潜在供应商,保证市场充分竞争性。本次招标文件中业绩条件的设置,明显违反了这一规定,损害了潜在投标人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招标活动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相关法规引用: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年*月三次修订)第三十二条第(三)项、第(七)项该条明确规定,招标人不得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
本次招标文件将“单项合同金额≥*****万元且工作温度≤****℃的***冷能交换工程”作为加分项,该组合条件指向性极为明确。经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同时满足上述条件的业绩仅有*家单位具备,实质上构成了对该特定单位的“量身定做”,属于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
*.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八条第二款
该条规定:“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将“全国仅此一家满足”的条件设置为加分项,虽非准入门槛,但在评分上形成了实质性排斥。根据***项目评标惯例,*.*分的业绩加分在综合评分中权重显著,无此业绩的投标人几乎无法中标,构成了变相的准入限制。
(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及其实施办法
*. 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年*月*日实施)第八条第(四)项
该条规定,不得“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
*. 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号,****年*月**日起施行)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十二条 第(一)项
第十条:不得“通过设置不合理的项目库、名录库、备选库、资格库等方式,限制或者变相限定经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人的商品”
第十二条:不得“设置明显不必要或者超出实际需要的准入条件”
本次招标,业绩条件设置导致全国仅一家满足,明显排除了其他具有同等施工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属于“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条件”。
在此我司希望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中的业绩条件进行全面审查,评估其合理性和必要性,去除那些具有针对性、限制公平竞争的条款,确保业绩条件的设置符合项目的实际需求和公平竞争原则。希望招标人根据业绩查询结果,及时修改招标文件中的业绩条件部分,并在法定时间内重新发布招标公告,为所有潜在投标人提供公平、公正的投标机会。
我司希望贵方能够重视此次质疑,依法依规调整招标业绩评分条款,确保本次招标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开。若贵方未在规定时间内对质疑事项作出合理答复或修改招标文件,我司保留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的权利。
附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查询截图
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业绩查询截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