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道滘镇九横丫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3-03
广东/东莞 变更澄清
东莞市道滘镇九横丫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广东/东莞-2026-03-03 00:00:00

东莞市道滘镇九横丫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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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莞市道滘镇九横丫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项目一期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补充异常低价政策特别告知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其他商务需求中补充异常低价政策特别告知:“(一)异常低价审核,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次低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 (*)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二)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项至第(*)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其中,属于第(*)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 (三)被启动异常低价审查的供应商,如果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注:本项目为下浮率报价,以上异常低价审核政策中的投标(响应)报价将根据投标人所报投标下浮率按本项目预算金额作为计算基数进行价格换算。异常低价审核价格=(**投标下浮率)×预算金额。例:投标人的投标下浮率为**%,该单位异常低价审核价格换算=(****%)×*,***,***.**元=*,***,***.**元。”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陆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在线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不需要到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文件。

*.请各投标人在参加开标之前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

*.投标人须在代理机构设置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投标人不按要求进行解密,视为无效投标。因技术问题导致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解密的,可以通过特殊通道上传备用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须保证上传的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与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版本一致(即两份文件均应为投标客户端生成的文件)。如投标人没在代理机构规定时间内完成备用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可提前登录云平台了解“解密失败解决办法”。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东莞市道滘镇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东莞市道滘镇闸口村花园大街*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东城段***号世博广场*栋****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家伟

电话:*****************

广东普太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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