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2026-03-03 00:00:00
裕安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地力培肥项目(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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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安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地力培肥项目(第二包)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裕安区****年高标准农田建设地力培肥项目(第二包)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明珠肥料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街道大同生态产业园
中标金额:伍拾柒万玖仟陆佰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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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型号:****公斤/袋、粉状; 数量:****吨; 单价:***元/吨。 |
五、评审专家名单:程东绵、周如新、何刘、刘圣海、刘长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前附表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联系人:王主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六安市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六安市裕安区龙井沟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省皖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六安市万佛路文汇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工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函
附件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