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沈阳-2026-03-02 00:00:00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
二、合同名称:采购于洪区****年*****年造价评估公司服务单位 ***
三、项目编号(或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
四、项目名称:采购于洪区****年*****年造价评估公司服务单位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沈阳市于洪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号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辽宁洪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崇山西路**号(*****)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采购于洪区****年*****年造价评估公司服务单位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一、项目概述:采购*家造价咨询服务单位,针对于洪区拆除违章建筑、拆除违规广告牌匾、清理“五堆”、清理“小开荒”、清理楼道杂物、清理商家户外堆放物品等工程内容提供造价咨询服务,包含包组范围内的预算、结算等工作。同一项目的预算和结算工作不能由一家单位承担。 二、合同包组划分: ***包:负责预算编制的街道为北陵街道、陵西街道、造化街道、平罗街道、光辉街道。 ***包:负责预算编制的街道为迎宾路街道、城东湖街道、南阳湖街道、沙岭街道、马三家街道。 注:结算工作范围,由采购人根据“同一项目的预算和结算工作不能由一家单位承担”原则统一安排。 ★三、投标报价要求: *、按照辽价发【****】***号文件的收费标准报比率。例如,按辽价发【****】***号文件的收费标准计算的造价咨询费为****元,而投标人报价为****元,则报价比率为**%; *、投标人的报价比率在合同履约过程中是不变的,投标报价已包含人员费用、交通费用、办公用品、服务费、管理费和税金等与合同履约相关的一切费用。结算金额依据承担的任务量据实结算。 *、单项合同最低收费标准为每个合同****元,即造价咨询费如果超过****元,按投标报价比率正常结算,如果不到****元,按最低标准****元结算。 *、工作成果要求: (*)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纸质*份,电子版*份。 (*)采购人委托具体工作任务后,投标人必须在**天内完成。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元
合同金额:*.**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
八、合同公告日期:**********
九、其他补充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