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游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03-03
浙江/杭州 质疑投诉
龙游县财政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浙江/杭州-2026-03-03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浙江新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衢州工商学校保洁等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浙江新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方金座*幢****室

五、基本情况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东方金座*幢****室

六、处罚依据

浙江新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年**月**日参加浙江省衢州工商学校保洁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中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三份虚假证书。

七、处罚结果

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元整(¥*,***.**)。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龙游县财政局

*、联系人:严伟强

*、联系电话:************

附件信息: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