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以单一来源方式,对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物业管理项目实施采购,现将成交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项目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物业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
二、成交信息
物业管理项目
*.成交供应商名称:天津市安华物业有限公司
*.成交供应商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小区碧华里**号楼
*.成交金额:*******.**元。
*.主要成交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基本概况:物业管理项目
三、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薛宗新、苏金芳、武功治(采购人代表)
四、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子煜
*.联系电话:********
五、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
*.采购人地址:郁江道与内江路交口安融大厦*号楼
*.采购人联系电话:武功治 ***********
六、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七、质疑、投诉方式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本项目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元。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
成交结果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由天津融商投资有限公司承建的“安融大厦”物业项目于 ****年**月**日在天津市物业管理招投标服务中心进行了前期物业招标活动,经专家综合评审天津市安华物业有限公司中标,依据前期物业合同条款要求,天津市安华物业有限公司至今在为“安融大厦”提供物业服务。 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目前在安融大厦*号楼的*、*、*层办公,根据工作安排,需对单位办公区域物业进行招标。由于办公地点坐落于安融大厦*号楼的*、*、*层,属于安融大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服务范围内,且拟招标的物业管理各项服务内容与安融大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服务内容无法分割。依据国务院及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条款规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同一个物业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相关场地不得分割进行物业管理”规定,天津市安华物业有限公司作为在管物业服务企业一直以来服务质量优质,各项服务均满足甲方需求,故本物业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单一来源的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本项目为延续性服务,为保证服务标准的统一性、人员的稳定性以及与现有设施设备管理工作的无缝衔接,减少交接风险,保障办公楼日常办公秩序不受影响,拟继续由原服务供应商天津市安华物业有限公司提供物业服务。
****年**月**日
单一来源谈判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