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2026-03-03 00:00:00
| 采购人 | 西安经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类型 | 公开招标 |
| 资格审查 | 资格后审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 |
泾渭新城城市标识系统施工材料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一、评标情况
标段(包)[***]泾渭新城城市标识系统施工材料采购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中标候选人第*名:陕西浩诚标识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质量: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供货期限:***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名:陕西润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质量: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供货期限:***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第*名:陕西东正标识产业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元,质量:合格,满足招标人要求,供货期限:***日历天;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浩诚标识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张治杰;
中标候选人(陕西润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邵杰;
中标候选人(陕西东正标识产业有限公司)的项目负责人:肖潇;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陕西浩诚标识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润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陕西东正标识产业有限公司)的资格能力条件:完全响应;
*、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陕西浩诚标识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陕西润宇园林建设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中标候选人(陕西东正标识产业有限公司)的评标情况:正常;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本项目公示期****年**月**日至****年**月**日,如有异议,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复。若有异议须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二)所提异议的内容;(三)相关请求及主张;(四)异议提出书面材料须由其提供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五)法定代表人办理须提供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系方式:瑞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
三、其他
本公示同时在《招采通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西安经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纪检委员。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安经建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景路与尚苑路丁字口东北角(雨水泵站)向里***米
联系人:周工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瑞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未央路***号保利中达广场****室
联系人:刘梦妮
联系方式:***********
电子邮件:*********@***.***
瑞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