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广清城轨项目龙塘段井岭安置区基础配套工程施工更正公告01.pdf[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6-03-02
广东/清远 变更澄清
清远市广清城轨项目龙塘段井岭安置区基础配套工程施工更正公告01.pdf[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广东/清远-2026-03-02 00:00:00

清远市广清城轨项目龙塘段井岭安置区基础配套工程施工更正公告**.***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其它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 *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清远市广清城轨项目龙塘段井岭安置区基础配套工程施工更正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清远市广清城轨项目龙塘段井岭安置区基础配套工程施工(工程编号:***************)进行公开招标,现根据实际情况作以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之**.*条款内容更正为:“**.*本次评标采用“技术+报价”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把综合总得分按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总得分相等时,比较投标报价,报价低者名次排前;投标报价相等的,采用评标专家记名投票的方式计算得票数,得票数者名次排前。”。

*、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之**.*.*条款内容更正为:“(*)技术标: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合同条款 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之“附件二:工程质量保修书 补充条款:”之“**.为支持清远市清城区“百千万工程”建设,中标人须以自有资金配建不少于施工中标价*%的“百千万工程”项目。中标人须在签订本项目合同后,经清远市清城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指挥部城镇建设专班的要求,与清远主城区范围内(即清城区)“百千万工程”项目的业主或指定单位签订合同或其它形式约定具体配建事项。”的内容。

*、删除原招标文件“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之“投标函”之“*.如果我方中标,将严格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下列工作:”的内容。

*、原招标公告中“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更正为: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

*、原招标文件“附件一:招投标日程安排表”更正为:

项目名称清远市广清城轨项目龙塘段井岭安置区基础配套工程施工工程编号***************
招标公告开始时间****年*月**日**:**招标公告结束时间****年*月**日**:**
投标人提问开始时间****年*月**日**:**投标人提问结束时间****年*月*日**:**
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年*月**日**:**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开标时间****年*月**日**:**开标地点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网上开标大厅
评标时间****年*月**日*:**评标地点清远市政务服务中心评标二室

若本公告内容与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内容为准。各潜在投标人请应优先阅读本公告的内容。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未涉及上述内容的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清城区龙塘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宝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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