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2026-03-03 00:00:00
邀请公告
致:中国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工业大学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
福建顺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采购人)的委托对南安市诗山镇诗溪田园风光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服务项目进行邀请招标采购,现欢迎邀请的供应商前来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南安市诗山镇诗溪田园风光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服务
三、项目地点: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
四、最高控制价:******元
五、服务周期:**天
六、服务项目内容:创建范围主要包括山二村、鹏峰村、梧埔山村、声东村、西上村等行政村范围内涉及的诗溪河道、田园和村居。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供应商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相应的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八、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截止。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对外发售时间内,至福建顺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福中路**号)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每天上午*:**~**:**时,下午**:**~**:**时(北京时间)。
九、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提前半小时在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会议室提交。
十、开标时间:**** 年**月** 日** 时** 分(北京时间),届时请投标代表出席开标会(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出席应随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一、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福建顺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福中路**号)。
十二、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法。
十三、投标文件提交及开标地点: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十五、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招标部联系,联系人:曾女士***********。
十六、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十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公告栏上张贴及随行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十八、采购人: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
地 址:南安市诗山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先生***********
十九、代理机构:福建顺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南安市美林街道福中路**号
联系人:曾女士***********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 进口 |
数量 |
最高控制价 |
服务周期 |
|
* |
*** |
南安市诗山镇诗溪田园风光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服务 |
否 |
*(项) |
******元 |
**天 |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公告附件:
- 公告 南安市诗山镇诗溪田园风光建设项目概念性规划设计服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