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同时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和中拍平台网站(*****://******.******.***.**/*****/****/**********.****?******=**********;*****=***********;*=********************************)进行注册并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中进行报名。
*、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公告截止日**:**前,将交易保证金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方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提供的到账时间为准,交款人名称须与意向受让方名称一致,现金不予受理,未按规定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是意向受让方在大连产权交易所网站完成项目报名后,报名系统为意向受让方自动生成的《保证金交款通知书》中注明的账户,该账户为该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转让标的)交易过程中唯一指定结算账户(包括交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等相关款项),请意向受让方务必牢记。对于遗失、泄漏、忘记该结算账户或因报名时错误报名、在交款时错误录入结算账户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大连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交款账户中的括号为英文半角。
*、本项目交易服务费的收费标准、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等信息详见《大连产权交易所报名须知》,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交易价款的**%。
*、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
(*)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项目公告披露的转让标的基本情况等主要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或转让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转让标的、拒付交易价款、拒付履约保证金或拒付交易服务费。
(*)若出现“交易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若出现“履约保证金保证事项”中所述的任何一种情况时,同意转让方有权全额或部分扣除其交纳的履约保证金。
(*)拍卖成交后,受让方须配合转让方按照内部合同审批制度要求履行合同的报批程序,受让方在接到转让方通知后*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完成合同签订。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须将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大连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若受让方逾期支付相关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等),视为受让方违约,转让方有权取消合同,并扣除其全部交易保证金,并且保留追究相关责任及损失的权利。
(*)大连产权交易所在确认收到本项目全部款项(包括交易价款、履约保证金等)后,并收到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的合同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转入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气厂指定账户。
(*)受让方必须按照转让方要求及时提货,受让方进入现场后,标的资产便移交受让方,转让方不在负责保管。受让方须在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并办理完标的资产交接手续后的**日内,严格按照转让方有关要求将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完毕。标的资产交割清运所需人员、车辆、设备、设施、包装物等相关费用全部由受让方承担,现场废渣及垃圾须全部清运出场。受让方在交割清运过程中须接受转让方的组织管理安排,遵守转让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影响转让方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得因交割清运而对转让方地面、建筑物、设备、设施等造成毁坏。如因受让方原因给转让方或其他单位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受让方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受让方逾期仍未将标的资产全部交割清运完毕,每逾期*日转让方有权通知大连产权交易所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作为违约金,逾期超过**日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视为受让方放弃剩余标的资产,转让方有权将剩余标的资产另行处置(若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货物拉运,需提前以书面形式征得转让方同意)。受让方负责清理放置场地垃圾卫生及负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受让方在标的资产交割清运过程中,若发现标的资产含有固体废物或者沾染危险废物等情况时,需要对标的资产按照相关环保要求进行特殊处置或处理的,由受让方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受让方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将标的资产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合法、合规处置后再进行回收。若出现违法、违规处置等行为,受让方须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与转让方无关。
(*)受让方同意并接受本项目以整体成批不检斤结算实际交易价款。受让方将标的资产运离转让方厂门,即表示对合同条款的自我认可,后续发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均与转让方无关,受让方自行负责。受让方若掺混携带非标的资产的其他物资出厂,视为偷窃行为,转让方将追究受让方法律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受让方承诺具备标的资产相应的回收能力(包括不限于收集、储存、运输、处理等情形),遵守相关国家污染防治标准、技术政策和技术规范,若出现违法、违规回收情形,受让方须就此自行承担一切风险、责任及赔偿。
(**)承诺所提交的受让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承诺本企业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石油列入黑名单。
*、本次转让标的以现状进行转让,大连产权交易所对转让标的瑕疵等情况不承担保证责任。为使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转让标的情况,请意向受让方在办理受让登记前对转让标的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本项目信息公告期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此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经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公告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信息公告之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拒付交易服务费、拒付履约保证金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逾期递交变更登记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