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6-03-02
四川/资阳 质疑投诉
安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资阳-2026-03-02 00:00:00
安岳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安岳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安岳县****年度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珺浩(九江)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高丰镇乌石街府前东路六排****号

被投诉人:中国共产党安岳县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岳城街道柠都大道广场路*号

被投诉人:四川均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龙绵街****号*栋*单元**层****号

四、基本情况

四川均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的中国共产党安岳县委员会宣传部安岳县****年度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项目(*****************),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采购文件第三章技术要求中的图书采购清单所含书籍种类存在明显排他性与指向性。

投诉事项*:“安岳县图书馆集群管理系统”表述模糊构成技术壁垒。

投诉事项*:“供应质量保证”评分项设置不合理且具有排他性。

投诉事项*:评审标准中“业绩”项设置模糊构成歧视。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安岳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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