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106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黄金海岸二经路东2处房产整体转让
2026-03-02
辽宁/沈阳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2026)1106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黄金海岸二经路东2处房产整体转让
辽宁/沈阳-2026-03-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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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黄金海岸二经路东*处房产整体转让
发布时间:********** **:**:**
数据来源: 沈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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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河北省秦皇岛市昌黎县黄金海岸二经路东*处房产整体转让 |
| 资产类别 | 房产 |
| 转让方名称 | 沈阳恒信资产处置有限公司 |
| 挂牌价格 | ***.****万元(人民币元) |
| 挂牌期间 | **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本次转让房产以房屋现状进行转让,产权方不保证房屋设施的正常使用,具体情况以现场实物为准。房屋的基础设施情况意向受让方需在报名前自行了解,受托处置方、沈交所及产权方对房屋瑕疵等情况不承担责任 *.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一旦缴纳摘牌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披露内容,完全接受资产现状及瑕疵,同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成交后所发生的一切相关问题均与受托处置方、沈交所及产权方无关 *.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的**%缴纳摘牌保证金,待项目成交后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后*个工作日内与受托处置方签订交易合同,并自合同生效之日 起*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沈交所指定账户内。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受托处置方和沈交所及产权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 *.受让方在办理土地更名过户手续时,应按土地规划部门意见办理,转让方不承担由此可能出现的风险责任,所拖欠煤气、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在房产交接前由转让方承担,房产交接后产生的任何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