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东省教育厅机关大院设施设备改造项目”工程设计与监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DJY17120808FG120)采购
2017-09-06
广东/广州 招标采购
关于”广东省教育厅机关大院设施设备改造项目”工程设计与监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GDJY17120808FG120)采购
广东/广州-2017-09-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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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省教育厅机关大院设施设备改造项目”工程设计与监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采购

信息来源: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于*******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提交的 “广东省教育厅机关大院设施设备改造项目”工程设计与监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因采购文件修改原因,现将原公告部分内容作如下更正/变更:

一、澄清更正事项、内容

*、去除原公开招标文件第*页“投标邀请函”中“五、投标人资格——包一:*、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原公开招标文件第*页“投标邀请函”中“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日起至*******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楼(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如需邮寄,另加**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更改为: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日起至*******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楼(凭营业执照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如需邮寄,另加**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原公开招标文件第*页“投标邀请函”中“七、投标截止时间 :**********(注*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更改为:

“七、投标截止时间 :***********(注**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原公开招标文件第*页“投标邀请函”中“九、开标时间:**********

更改为:

“九、开标时间:***********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与本澄清公告不符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教育厅教育后勤产业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号高教大厦****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

联系人:帅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编:******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单位):张老师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苏先生 联系电话:****************

特此公告。

广东金扬教育采购中心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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