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浪北路(锦丰大道-接源涌)道路工程施工答疑及澄清文件招标公告
2026-03-02
广东/中山 变更澄清
上浪北路(锦丰大道-接源涌)道路工程施工答疑及澄清文件招标公告
广东/中山-2026-03-02 18: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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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浪北路(锦丰大道-接源涌)道路工程施工答疑及澄清文件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上浪北路(锦丰大道-接源涌)道路工程施工
标段(包)名称上浪北路(锦丰大道-接源涌)道路工程施工
性质澄清

招标公告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答疑部分

*、请问结构工程专业职称是否属于满足本项目技术负责人要求的市政类相关专业?

答:符合要求。

*、能否提供软件版电子清单?

答:详见本文件的补充部分。

*、请问能否发下***版本清单预算呢。

答:详见本文件的补充部分。

*、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须提交社保证明,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社保能否采用分公司社保?

答:可以。

*、请提供套价软件版。

答:详见本文件的补充部分。

*、招标文件***页《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中拟派相关人员使用投标人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出具的社保证明是否满足招标文件人员社保要求?

答:满足要求。

*、关于“投标人服务便利性”评审内容的界定;请问招标文件***页资信要素一览表中所述“投标人服务便利性”具体涵盖哪些评审内容或指标?此项要素的证明材料是否有规定的格式要求?

答:投标人结合自身情况提供有利于本项目实施的服务便利性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无具体的格式要求。

二、澄清部分

*、招标文件第九章第*.*款第**.*(**)点澄清修改为“本项目涉及需要办理市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如绿化苗木、路灯、路面等)固定资产处理,投标单位已在投标报价时同步考虑该费用。且中标人负责沿途管线的探查、建(构)筑物、市政设施的勘察及保护,并做必要的测量和鉴定,并与相关管线单位和产权人沟通协调。施工时,对管线及、建(构)筑物和市政设施造成的破坏,由中标人负责。”

*、增加招标文件第九章第*.*款第**.*(**)点“**、中标人及分包人需要接受广东省政府工程穿透式监管。”

*、招标文件第九章第*.*款第**.**(*)(*)点澄清修改为“*、中标人负责施工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包括但不限于把施工范围内的树木按照招标人的要求进行迁移或另行处置,施工期间,中标人须妥善安排行人行车通道,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中标人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周边的市政设施、管线、建(构)筑物损坏的,中标人须负责赔偿和及时修复,开工前,中标人须为施工周边的市政设施、管线、建(构)筑物开展必要的检测、现状探测和安全鉴定等,避免后续出现纠纷,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文件第九章第*.*款第**.**(*)点澄清修改为“*、投标人如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其他人员可以由牵头单位或成员单位提供均可。若《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配置表》里的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由成员单位提供时,投标人在交易系统上选择“项目管理机构”页面中,可先选择牵头单位已入库的人员。如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人员不一致时,以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上的人员为准。”

三、补充部分

中介预算***版在本次答疑澄清补充上传,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建设工程**答疑、澄清”栏目或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下载查看,中介预算***版仅供投标人参考,若与盖章版***版本存在不一致之处,以盖章版***版本为准,请投标人自行选择是否使用,使用中介预算***版导致出现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文件与招标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本文件未涉及内容仍以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 招标公告文本扫描
    上浪北路施工*答疑澄清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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