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甸县财政局林甸县财政投资评审项目造价、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工程造价审核)咨询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2026-03-02
黑龙江/大庆 变更澄清
林甸县财政局林甸县财政投资评审项目造价、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工程造价审核)咨询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黑龙江/大庆-2026-03-02 00:00:00
林甸县财政局林甸县财政投资评审项目造价、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工程造价审核)咨询服务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征集项目名称:林甸县财政投资评审项目造价、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核(工程造价审核)咨询服务采购

*、征集项目编号:*****************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征集公告变更

更正原因:

在承诺函中以附件形式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的解读澄清

更正内容:

原内容:

在供应商资格承诺函中第五条:承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在承诺函中以附件形式提供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的三个月,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月**日,则“近三个月”是指****年*月、*月、*月或者****年*月、*月、*月),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均须依法缴纳。

由于各地社保政策不同,可能导致****年*月、****年*月社保证明无法开具,根据《关于执行黑财规(****)**号文件的几个问题》的答复意见,供应商提供所参与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个月(不含投标(响应)当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即可。详细评审中,提供固定参审人员明细表、人员证书要求的社保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解读不影响征集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人信息

名 称:林甸县财政局

地 址:黑龙江省大庆高新区新兴大街*号大庆电子商务产业园的*座**楼

项目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方式:************

征集人:林甸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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