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强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河北/衡水-2026-03-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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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枣强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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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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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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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名称:
枣强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轩昂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滨河大道*号院未来视界*座*层
被投诉人:枣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枣强县建设北路***号 被投诉人:河北雄安桥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育才南大街 相关供应商:易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馆陶县寿山寺乡麻呼寨村西(***国道南侧、发展大道西侧)
四、基本情况
“枣强县城乡环卫一体化管理服务项目”于****年*月**日开标,****年*月**日发布中标公告。****年*月**日,轩昂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向河北雄安桥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年*月**日,轩昂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出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正式受理。本机关受理后,通知该项目暂停。
投诉事项一:易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股东馆陶益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仅**万人民币且社保缴费人数为*人,注册资本实力薄弱,无人员技术履约能力,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条件与专业技术能力,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资格实质性要求,应否决其投标资格。
投诉事项二:根据项目中标结果公示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从业人员为**人。根据本项目的实际运营情况,该企业的实际从业人员不满足本项目的人员需求,不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条件与专业技术能力,应否决其投标资格。
投诉事项三:易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不符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不成立,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枣财办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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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机关名称:
枣强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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