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宁波-2026-03-02 00:00:00
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时间:********** 来源:系统管理员项目概况 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年):******.** 最高限价(元/年):******.**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数量: * 预算金额(元/年):******.**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职工食堂餐饮服务,自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招标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阶段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财政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注册账号后,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网站客服,咨询电话:*****。获取采购文件前,供应商应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供应商注册申请,并通过财政部门的终审后登记加入到“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标供应商必须注册并登记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具体要求及注册申请流程详见《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浙财采监字{****}**号)和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的“供应商注册申请”。注册咨询电话:*****,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本招标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应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在政采云平台登录上述供应商注册的账号后获取采购文件,未在规定的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内或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其投标均视为无效,并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制作并提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宁波市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五楼(鄞州区蕙江路***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详见电子显示屏),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电子评标,投标人可在线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项号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落实的政策:《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甬易阳光)”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投标人提交备份投标文件方式: (*)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投标人须在****年**月**日**:**(北京时间)前将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投标人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投标人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东郊开发区瑞峰路**号*楼 收件人:胡天扬联系方式:*************、*********** (*)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投标人员在投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杨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黄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市斯正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东郊开发区瑞峰路**号*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胡天扬、陆浩峰、史莲萍、方海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邮箱:**********@**.*** 质疑联系人:徐春杰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宁波市鄞州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前河南路**号 传 真:/ 联 系 人 :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