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2标段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专业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6-03-02
安徽/合肥 中标结果
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2标段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专业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合肥-2026-03-02 00:00:00
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标段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专业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标段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专业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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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标段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专业分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巨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标段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专业分包项目进行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庐江高新区城市更新项目(一期)城西新村四期*标段桩基及地基处理工程专业分包项目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

开标日期:******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安徽博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庐江县城西经济开发区中塘路*

投标报价:********.**

资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

质量:合格

工期:合同签订后,自招标人通知后**日历日内完成桩基施工

项目经理:何秀婷(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编号:****************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日至******日。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优质采云采购平台(***.*********.***)、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被异议人名称;

*.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室,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相关部门处理。

六、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人:安徽巨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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