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2026-03-02 00:00:00
杏子铺镇农贸市场附属工程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杏子铺镇农贸市场附属工程合同公告
采购合同编号:双峰财采计[****]****
采购人(全称):双峰县杏子铺镇人民政府(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玮庆建筑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项目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杏子铺镇农贸市场附属工程
(*)采购计划编号:双峰财采计[****]****
(*)项目内容:本项目杏子铺镇农贸市场附属工程,主要包括排水工程、给水工程、老水池改造工程、新建水池工程、成品花岗岩景观八角亭及成品景观石等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是否分包:否。
(*)项目负责人:郭向荣。
(*)联系电话:*********** 。
*.合同金额
(*)合同金额小写:*******.**元
大写:壹佰壹拾贰万捌仟元整
(*)具体标的见附件。
(*)合同定价形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付款方式:
□全额付款:
□预付款:
?分期付款:本工程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价款的**%作为预付款,全部完工竣工验收待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经结算审计后支付至审定工程价款的**%;余款*%作为质保金,工程交付使用一年后(无质量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无息付清。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合同履行
(*)起始日期:****年*月**日,完成日期:****年* 月* 日。总日历天数:**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进行履约
*.合同验收
(*)验收主体:由采购人组织竣工验收活动。
(*)验收方式:按《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验收标准: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本合同协议书
(*)中标通知书
(*)投标文件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其他合同文件。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备案单位执均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年* 月 ** 日
合同订立地点:双峰县杏子铺镇人民政府
附件: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甲方:(公章)双峰县杏子铺镇人民政府乙方:(公章)湖南玮庆建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