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6-02-28 00:00:00
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绍兴)****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公告
根据《关于防止领导干部在公款存放方面发生利益冲突和利益输送的办法》《绍兴市上虞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虞政办发【****】**号)规定,决定开展公款存放招标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参加投标。
一、招标人名称
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绍兴)
二、招标项目名称
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绍兴)****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
三、项目编号:***********
四、招标项目内容
序号 | 招标内容 | 存放金额 | 拟定银行 | 备注 |
标段一 | ****年第一期公款竞争性存放招标 | ****万元 | *家 | 一年 |
五、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应符合《绍兴市上虞区行政事业单位公款竞争性存放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体包括:
(一)在区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
(二)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及重大违约事件;
(三)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的银行,人民银行上年度综合评价应达到*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综合评价范围的银行不受此限制。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银行需与资金存放网点一致,不得转移。
六、投标报名
(一)报名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上午*:*****:**,下午 **:*****:**
(二)报名方式:
符合招投标资格条件的单位,须将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电子邮件主题请注明公司名称、项目名称,报名截止时间为****年*月*日**:**(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
报名需提供以下资料:
*、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
*、介绍信(需注明委托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七、投标起止时间及方式
(一)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投标地点: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虞区江东北路***号百官广场**楼)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开标地点: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上虞区江东北路***号百官广场**楼)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绍兴)
代理机构: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苗黎 联系电话:***********
天津大学浙江研究院(绍兴)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