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2026-03-02
四川/广安 质疑投诉
武胜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四川/广安-2026-03-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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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胜县财政局行政处罚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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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广安睿恒同晟商贸有限公司
住所地(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枣山大道东段*号*幢***号
二、基本情况
经调查,广安睿恒同晟商贸有限公司在****年武胜职专飞龙校区生活用房设备购置(*****************)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
三、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和《四川省财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政府采购类)》(川财规﹝****﹞**号)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广安睿恒同晟商贸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元。
武胜县财政局
**** 年 ** 月 **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