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预算
项目运营预算金额为***.**万元,运营服务期一年。费用包括人员、车辆(油耗、维修、保险等)、收转运、宣教、设施运维及水电能耗等。
二、制定依据
辽住建【****】*号《辽宁省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沈阳市****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年度铁西城区生活垃圾分类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报告》及市级考核细则等相关文件。
三、服务范围
主要包括铁西城区内示范小区(重点**个二星小区约*.*万户、**个三星小区约*.*万户)、公共机构、沿街商铺、生鲜超市等甲方根据实际启动的场所;环保屋、两网融合便民服务站、环保驿站、智能箱及箱房等站点设施。示范小区、数量等将依据实际及最新要求适时调整。示范小区基本情况见附表*。
四、服务内容
(一)场所运营。按甲方要求提供分类宣传推广,督导服务;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收转运、暂存及处理服务;注册、积分兑换等。
(二)站点运营。两网融合便民服务站、环保驿站、环保屋及箱房、集中投放点等按要求提供运营,包括宣传引导、规范管理、分类收转运、积分兑换等。
(三)智能设施运维。加强日常维修维护,确保智能设施完好率在**%以上,在线率**% 以上。
(四)数据管理。加强信息平台建设,确保智能设备端口有效对接,实时更新投递等数据,全程溯源,并与市、区平台畅通数据。
(五)完成甲方要求的专项、试点、推广及临时性等工作。
五、服务标准及要求
根据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沈阳市生活垃圾主要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及其他垃圾四类。标准具体见附表*。
(一)分类投放
*、示范小区
做好示范小区巩固优化(重点二、三星小区),鼓励居民“分类再出门”,提高居民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投放准确率。
(*)督导服务。采取灵活用工模式,三星小区确保有*名以上的督导员配置,统筹开展运营,二星小区建立巡查巡检制度。运营实效全面达到市、区要求。于早晚投放高峰时段(上午*:****:**,晚上**:*****:**)提供旁站督导(宣传引导、破袋分拣、纠错等),围绕小区内集中投放点展开巡回督导,确保园区内集中投放点厨余垃圾桶全部开启,厨余垃圾无混投,有称重设备,台账清晰,亭、容器及周边**范围内干净整洁等。
(*)宣传服务。具有完备的宣教体系及队伍,二星小区宣传每季度覆盖一次,其中集中宣传每季度达**%以上覆盖,全年实现集中宣传全覆盖;三星小区宣传达月覆盖,集中宣传每月要覆盖**%以上三星小区。同时,能够配合甲方开展相应主题宣传活动。力求实效,集中宣传参与人数不低于**人,时长不低于*小时;入户每个园区每次不低于**户(含周边商户)。活动完备台账记录。
(*)定期巡查。每月就二、三星小区展开一次全面检查、清洁,包括宣传氛围是否健全、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收集容器是否破损、分类亭是否干净整洁等,形成清单,月初*号前报上月检查情况。
*、站点运营
站点按市、区要求做好人员配备的同时,离职、休假及节假日等做好人员调配,并提前一天报备,不得影响日常工作开展。
(*)环保屋及箱房
挂牌运行(编号、所在位置、开放时间、管理人员姓名、联系电话等)。一类环保屋及箱房要求如下:
①具备“分类宣传,可回收物及有害垃圾分区暂存,绿色积分兑换,上门服务”等功能。统筹人员配备,就近实行一人多管(外出收运,公示联系电话),围绕周边小区、商户等开展宣传,提供收运服务,满足甲方工作开展需要。
②宣传板、分类标识等张贴准确,破损、脏污及时更换;有称重设备,数据实时上传;台账数据真实、记录清晰、及时更新。
③实行“五公开”“五统一”制度,值守人员熟悉业务,室内物品摆放有序,室内及周边*米范围内环境干净整洁,做好病媒生物消杀等工作。
(*)“两网融合”便民服务站
专人管理(一站一人),具备一类环保屋功能要求的同时,提供一定便民服务及更广泛的宣传;周边居民及商户积极参与投放,每个站点月均回收可回收物保底达*吨;自助区运维标准按智能回收箱执行。围绕站点坚持开展一袋式回收和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提高可回收物回收量。
(*)智能设备
①外观完好,屏幕、箱体整洁,挂牌、编号统一,及时收运,箱体及周边环境整洁、地面无污染。
②建立自查、维修计划(每月**日前将自查情况及维修计划报甲方),做到能立即解决的迅速解决;对很快能够解决的,列出时间表,按照时间完成整改。两天以上解决的,要在设施设备上张贴告知,向居民作出说明。对不能使用或者不能修复,长期闲置的设施设备,报备区城管局分类办履行报废程序。
③甲方跟踪检查维修落实情况,并与考核挂钩。运行状态、收集情况实时对接数据平台,确保智能箱完好率在**%以上,在线率**%以上,问题整改率**%以上。
(*)环保驿站
统筹人员配备,做到***屏宣传分类,外出收运公示联系电话,发现设施问题及时报备,围绕周边小区、商户推广分类;保证站点及周边半径*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整洁,地面无污染;台账清晰真实,及时更新。
(*)分类亭及收集容器
按要求提供督导服务的园区,做好亭、收集容器(摆放整齐、桶贴一致、无混投等)及周边的日常保洁;发现分类亭损坏、宣传板脱落,容器缺失、破损等及时报备。未配备督导员的二星级以上园区,每月就亭及收集容器展开一次全面检查,并形成清单上报区城管局分类办。双向推动,确保二星级以上园区提质增效。
*、量化指标。中标企业在原有分类基础上持续深入推动,二、三星家庭厨余垃圾分类小区,平均参与率要达**%以上。稳步提升非居民厨余垃圾收运覆盖面,年底前,实现城区内大中型连锁生鲜超市、农贸市场、果蔬副食批发市场全覆盖。分出量以季度为单位,达稳步递增。中标企业就参与情况进行月统计,每月*号前报上月报表。
厨余分出量仍延用****年任务指标,家庭厨余垃圾日均分出量要达任务数的**%以上(即每天*.*吨以上),逐月统计,全年平均。该指标将上级最新要求适时调整。
(二)分类收转运
(*)可回收物提供定时定点、上门及预约等服务,做到收转运及时;有害垃圾规范暂存,及时对接政府指定的第三方危废处理企业进行转运,做好台账交接记录;厨余垃圾(启动厨余分类的小区,纳入收运范围的生鲜超市、农贸市场等),满溢度≤**%,及时收运至指定转运点(分拣、称重),对接光大企业运至末端处理场。
(*)专车规范收运(一类一车、单独收运),合理规划收运路线,车辆配备数量满足服务需求,及时转运,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杜绝小区落地存放或占用居民公共空间、消防通道等。车容车貌整洁,标识清晰齐全,杜绝抛洒污物、跑冒滴漏等现象。
(*)作业时要保持点位及周边**半径范围环境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及污水等。
(三)中末端处理
*、在项目地应具备一定规模及相应处理能力的分拣中心(包括但不限于可回收物),设置规范,配备相应生活垃圾精细分类及处置设施设备,功能分区合理,整洁有序。
*、在项目地应具备厨余垃圾转运站(点),转运站(点)满足《沈阳市厨余垃圾中转站(点)建设导则》要求。专人管理,区域划分晰,健全制度职责,完备视频监控、称重及清洗等辅助设施;台账更新及时、真实完整;日产日清,保持环境干净整洁;数据要接入市、区两级监管网络。管理规范,环境干净整洁,日产日清。
*、在项目地具备有毒有害垃圾暂存地点,可能依托现有环保屋进行集中规范分类暂存,达到一定量,对接有资质的危废处理企业密闭转运,做到对接转运及时,台账清晰。
(四)宣传服务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教体系及队伍,制定年、月度等宣传计划,健全活动方案,全面、科学、可操作性强。
*、围绕服务范围,立足站点、设施等,线上、线下相结合,集中宣传、入户指导、积分兑换等多形式宣传,发动居民参与注册及分类投放。同时,配合完成甲方要求的相应主题宣传、推广等活动。
*、宣传资料切实发放到居民及商户手中(宣传单、宣传手册、倡议书等),宣传品及内容需经甲方审核后方可印制。
*、创新激励举措,除积分兑换、兑现外,探索积分抵扣物业费,线上积分商城等便民服务形式,鼓励居民积极参与分类投放。
*、甲方协调街道、社区、物业等,为中标企业提供适宜的宣传活动场地。
(五)人员、车辆配置
*、人员配置要满足最低要求,三星小区配置督导员不少于*名,四分类督导员不少于**人,宣传员不少于*人,环保驿站不少于*人,一类环保屋及两网融合站不少于**人,厨余转运点分拣员不少于*人,司机及跟车工不少于**人,其他班组长、队长、维修及管理等二线人员原则上不少于**名。中标单位须对工作人员提供一年期意外伤害险。
*、按照要求组建运营队伍,通过多元灵活用工模式及“一岗多责”管理,实现人员配置最大化,满足运营需求,并严格工作纪律和服务标准。中标企业建立月度人员配置报备制度,通过报送人员花名册、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相关材料,作为中标企业人员配备、工资给付的依据,对人员差异率超出*%的情况,企业要书面说明原因,并在一个月内整改到位。同时,充分挖掘培育志愿者督导队伍,通过激励荣誉等,挖掘商户、个体、群众等主动参与生活垃圾分类。
*、车辆配置齐全(厨余垃圾驳运车、分类转运车、厢式货车、密闭三轮车、巡检车等),车况车容良好,专车专用,满足及时分类收转运等日常运营需求。
(六)服务要求
*、具有详实的项目实施方案,包括组织架构、人员配置、职责分工、薪酬管理、设备运维制度及宣传推广、安全风险防控方案等,明确责任、执行时限及考核要求,确保项目各项工作有章可循。
*、健全日常管理、巡查(二、三星小区、分类设施、车辆等)、培训等制度,按要求展开巡查(日常与专项),培训(岗前培训、定期培训,合格方可上岗),完备相应记录,提升运营实效及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每月提报详实两网融合站、一袋式等业务开展推动情况;每月组织召开运营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有效推动落实各项工作。
*、立足行业发展,配合甲方积极探索推进“两网融合”,开展“一袋式”上门回收,打造“一刻钟”便民服务圈,与物业公司合作融合等模式的推广等。**月底前,围绕物业小区和非物业小区,完成*个中转站试点的打造,试行“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缓收运”。
*、工作人员要做到熟悉业务,文明服务,不得与他人争吵,不得喝酒、赌博、缺岗、漏岗等。服务过程做到“五统一”和“五公开”。五统一:统一标识、统一车辆、统一服装、统一衡器、统一服务。五公开:回收人员信息公开、回收价格公开、回收种类公开、投放电话公开、便民热线公开。
*、台账信息完整,档案规范明晰,数据对接真实准确。每月月末前向甲方报送上月**日至本月**日的运营信息、数据等材料报告。(视实际适当调整)
(七)安全管理
*、健全安全检查、车辆管理制度及突发应急预案,每月检查一次,形成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确保车辆安全出行,出现问题由中标企业负责。
*、“两网融合”站、厨余中转站、环保驿站、一类环保屋及箱房,要完备禁烟标识、消防设施(灭火器),禁止使用如电暖器、“小太阳”、热得快、微波炉等大功率电器,禁止于屋内停放电动车或给电动车充电等。
(八)数据平台服务
*、服务内容。投标人具备自有数据信息平台系统,能为城区垃圾分类提供数据采集、存储、统计及系统功能支撑服务;平台要提供开放的标准接口,与市、区平台无缝对接;平台健全数据监控,设备分布监控,数据统计、分析等功能。
*、技术要求。平台系统能够适应未来垃圾分类应用的扩展和变化;能够实时采集智能设备、环保屋等产生的投放数据;有独立的垃圾分类积分兑换模式;具备监督反馈功能等。
*、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数据及报表,保证数据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数据。
*、信息平台及时升级维护,出现故障做到**小内解决,不得影响数据对接。
(九)其他要求
*、各项任务指标推动落实均达市、区要求,并通过市、区检查验收(具体标准随市、区要求适当调整)。
*、服务期内,运营服务遵循市、区最新标准要求,如遇较大调整,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实际可予以适时调整。
*、如遇检查、重大活动、节假日和临时应急等事项,要无条件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相应等工作。
*、接受社会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和市民投诉、检查反映等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并做到有记录有回复。政府网站、*****等投诉按照规定时限妥善处理,整改解决。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省、市垃圾分类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项目需求发生变更的,甲方应与中标企业进行友好协商,签订相应变更协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