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2026-03-02 00:00:00
南径村庵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出租
招标公告
经南径村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镇有关部门核准,拟对南径村庵脚经济合作社相关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以公开招标形式进行出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标的
权属人为普宁市南径镇南径村庵脚经济合作社,本次进行公开招标的集体土地位于南径镇南径村庵脚的土地,总面积约为*****平方米,出租用途为生产经营和农业种植。经普宁市德正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确定:
(*)集体临时用地总面积为*****平方米,分为**个地块,各地块标底价均为*.**元/平方米/年;
(*)面积为**.**亩的山地标底价为***.**元/亩/年。
界限清楚,无任何权属纠纷。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有意参与招标者可向普宁市南径镇南径村庵脚经济合作社咨询,竞标形式最高价者为中标人(报价低于标底价无效),竞标方式为暗标,由竞标人填写报价,现场开标,按最高报价确定中标人,竞标过程中,竞标必须严肃认真,一经报价,不得撤回,否则本村将没收其竞标保证金并追究法律责任,南径村村务监督委员会到场监督。
三、报名须知
*、本次竞标面向具有南径镇南径村庵脚户籍满**周岁以上村民公开竞标,每户仅*人可报名,*人仅能参与投标*宗地块,且只能中标*宗地块,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竞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及银行转账凭证。
*、本次竞标活动的报名人可自行到现场考察,如有疑问可直接向南径村庵脚经济合作社咨询。报名时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竞标时间:****年*月**日**:**。竞标地址:南径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竞标保证金为*****元,每位投标人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应向招标管理单位南径村庵脚经济合作社(户名:普宁市南径镇南径村庵脚经济合作社,账号:*****************,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普宁南径支行)预交竞标保证金,南径村庵脚经济合作社出具保证金收据。竞标人带齐收据、转账凭证、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南径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报名登记(不中标者*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不计利息)。
*、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在中标结果公示书上签名,公示结束无异议,中标人在收到中标确认书后,应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与招标方南径村庵脚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交纳租款,如不按时交清租款,不与南径村庵脚经济合作社签订合同的,招标单位南径村庵脚经济合作社有权撤销中标者的中标资格,并没收竞标金。
*、本次招标标的用途为:
(*)地块*:面积****平方米,用途为生产经营,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租期**年;
(*)地块*:面积****平方米,用途为生产经营,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租期**年;
(*)地块*:面积****平方米,用途为生产经营,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租期**年;
(*)地块*:面积****平方米,用途为生产经营,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租期**年;
(*)地块*:面积****平方米,用途为生产经营,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租期**年;
(*)地块*:面积****平方米,用途为生产经营,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租期**年;
(*)地块*:面积****平方米,用途为生产经营,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租期**年;
(*)地块*:面积***平方米,用途为生产经营,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租期**年
(*)地块*:面积****平方米,用途为生产经营,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租期**年;
(**)地块**:面积****平方米,用途为生产经营,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租期**年;
(**)地块**:面积***平方米,用途为生产经营,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租期**年;
(**)地块**:面积***平方米,用途为生产经营,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租期**年;
(**)地块**:面积***平方米,用途为生产经营,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租期**年;
(**)地块**:面积***平方米,用途为生产经营,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租期**年;
(**)地块**:面积***平方米,用途为生产经营,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租期**年;
(**)地块**:面积**.**亩,用途为农业种植,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租期**年;
(**)地块**:面积****平方米,用途为生产经营,且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租期**年;
*、本次招标只针对该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不包括地上建筑物。因原租户在承租界内建有厂房等地上建筑物,为保护原租户利益,若非原租户的村民中标,需赔偿原租户厂房基建设备及搬迁的损失,赔偿金额由新老租户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原租户委托第三方资质评估公司评估价值确定。如对处理方式有争议的,由中标方与相关方依法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通过法律途径处理,一切风险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租金递增方式:从第*年起每*年递增一次,递增比例为*.**%。
*、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确定,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南径村庵脚经济合作社。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招标单位、南径镇政府公开栏、《普宁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发布。
五、发布时间:****年*月*日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普宁市南径镇南径村庵脚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普宁市南径镇农村综合产权交易所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