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委区政府大院会议室规范化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2026-03-02
广东/广州 变更澄清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委区政府大院会议室规范化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东/广州-2026-03-02 00:00:00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委区政府大院会议室规范化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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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委区政府大院会议室规范化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广州市从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州市从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申请审批区委区政府大院会议室规范化改造项目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区委区政府大院会议室规范化改造项目的请示(文件办理通知)》(文件办理通知〔****〕**号),原则同意区委区政府大院会议室规范化改造项目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道新城东路**号**栋(自编机关大院*号楼)。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本项目建筑面积 ***平方米,主要包括天花装饰、内墙装饰、地面翻新、照明、布线工程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万元。建设资金来源由广州市从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年度部门预算经费中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从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有关招标事宜请严格按照招投标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七、涉及古树名木和历史文化名城、名村(传统村落)、街区,以及历史地段、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以及征地拆迁的项目,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




广州市从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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