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桃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2026-03-02
北京 招标采购
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桃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北京-2026-03-02 00:00:00
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桃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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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桃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开征求意见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桃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在本公告下载采购需求文件,如有相关意见建议请于反馈截止时间前提交。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桃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

采购标的具体情况:项目通过组建专业的服务团队,为办税服务厅提供全面的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辅助办税引导、辅助纳税缴费咨询、辅助自助服务、辅助业务办理、辅助档案整理以及其他非执法辅助服务。

预算金额:***.**万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二、意见反馈时间、方式

公示期: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反馈方式:(*)按照回复意见的格式要求,编写《关于对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桃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采购需求的回复意见》,格式为.*** ( 或 .*** 或 .****)。

(*)打印编写好的《关于对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桃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采购需求的回复意见》,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彩色扫描或拍照生成电子文件(格式为*** 或 .***)。

(*)将(*)和(*)生成的电子文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邮件主题为:*** 公司《关于对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桃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采购需求的回复意见》。

(*)回复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应在邮件正文主页注明:单位名称、注册地址、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经办人姓名、经办人办公电话和手机号码,并且应同时给采购人预留电话进行电话邮件确认。

不满足以上条件的任何邮件,不予受理。

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桃城区税务局

地址: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新华东路**号

项目联系人:耿晓晨

电话:************

四、附件

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桃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附件: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桃城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技术需求的修改建议书.****
国家税务总局衡水市桃城区税务局****年办税服务厅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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