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新桥村、大堰村部分土地经营权及其附着物等资产转让[挂牌披露]
2026-03-02
四川/内江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新桥村、大堰村部分土地经营权及其附着物等资产转让[挂牌披露]
四川/内江-2026-03-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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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新桥村、大堰村部分土地经营权及其附着物等资产转让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 |
|---|---|
| 项目名称 | 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新桥村、大堰村部分土地经营权及其附着物等资产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内江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市中区 |
| 挂牌价格 | **,***,***.**元 人民币 |
| 挂牌期间 | ** |
| 挂牌日期 | **********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事项说明 | *.本次转让标的资料已进行了全面如实的披露,所作出的说明及相关资料均是对标的所作的参考性说明,不作为转让方对标的品质和数量的任何担保,也不作为标的现状的法律依据和标的移交的凭据,不因实际交割数量、规格型号的差异而调整成交价格,不表明能够对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必须到现场进行实地查看,充分了解现场的实际情况,根据自身条件自行评估是否参与报名。自行或聘请专家对标的及标的相关资料进行全面勘察、鉴定,并充分了解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瑕疵,标的资产严格以现场实物及其现状进行交易。若意向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报名,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同意按照标的现状受让。因此,意向受让方成交后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受让方不能以此为由拒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进行资产交接。 *.本次转让标的为内江市南方水果种植有限公司(下称南方水果公司)所有,本次转让标的均已抵押给转让方内江市农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相关抵押合同及证明材料齐备,因标的所有方南方水果公司无力偿还所欠转让方债务且经标的所有方南方水果公司与转让方协商一致,本项目由转让方委托内江分所进行公开挂牌整体转让,成交后由标的所有方南方水果公司同受让方签署《资产转让合同》。本次转让标的含土地经营权及其建(构)筑物、机器设备、树木、物资用品、存货等,具体详见《资产明细表》,标的具体情况以现场查看为准,现场查看地址: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新桥村*、*、*、*、*社,大堰村*社,现场查看及相关资料查看联系电话:***********(庞先生)。 *.本次转让标的均不涉及优先购买权,不存在扣押、查封等影响交易的情形。 *.本次转让项目参与报名需提交《现场查看确认书》,意向受让方若需前往标的现场查证标的物,请事前与转让方联系。若意向受让方为法人及其他组织机构等,须携带营业执照(机构证件)复印件、“相关人员授权委托书”前往现场查证。意向受让方到现场查证标的物后,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现场查看确认书》对标的物现状、范围等进行确认(盖章确认)。意向受让方凭《现场查看确认书》方可到交易所报名参与受让。 *.受让方应当与标的所有方南方水果公司共同配合,于双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易标的及相关权属证明文件、相关资料的交接、交易标的的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标的交接后,如受让方需对标的进行搬迁或清运等,相关拆卸、运输、清理等行为的手续、费用及安全、环保、法律责任和风险由受让方自行负责。 *.标的在交接前的保管义务均由标的所有方承担,交接后产生的一切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如交接完成后相关标的仍需存放在所有方处,相关的保管义务及安全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本次交易中涉及的税费,由所有方、受让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 *.本次转让标的挂牌价包含增值税。 **.本次转让过程中所涉及受让方应支付的交易服务费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具体收费标准详见《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确认书》。 **.请将签订生效后的交易合同交至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备案,备案完成且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内江分所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个工作日内,内江分所将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特别提示:本次转让标的中的存货、机器设备等,内江分所及转让方不对标的的品质、保存情况等做保证,具体以现场实际查看情况为准,如有渗漏、污染、包装标签破损等异常情况,均不提供替换及补偿,也不影响本次转让价格。 **.其他未尽事项详见《资产转让合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