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闲置及废旧物资处置[挂牌披露]
2026-03-02
四川/成都 产权|出让|拍卖|挂牌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闲置及废旧物资处置[挂牌披露]
四川/成都-2026-03-02 00:00:00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年闲置及废旧物资处置

挂牌日期:**********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年闲置及废旧物资处置
资产类别 其他资产
转让方名称 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武侯区
挂牌价格 ***,***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 *
挂牌日期 **********
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转让事项说明 一、本次评估报告 *.不公开也不备查。 *.评估价为含税价格。 二、其他披露事项 *.本次转让标的的权属方为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处置;项目成交后,受让方与成都高投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标的权属清晰,无抵押、担保、诉讼及其他导致处置权受限制的第三方权利情形。 *.本次披露的《资产明细表》及其他文件资料仅作参考,标的资产按现场现状交割。 *.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须前往标的现场查验标的物,充分知悉标的物可能存在的各类风险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材质、质量、重量、规格、尺寸、完整性、性能等方面)以及资产拆除过程中的风险和相关要求。现场查验无异议后,意向受让方须与转让方现场签订《标的现场查看确认书》,并凭该确认书办理报名手续。 *.本次转让标的未做鉴定、清洗处理,部分标的内部可能残留物料残渣及少量危险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溴化锂、硫氟化物等);受让方拆卸标的时,须对残留液体、固体废弃物及标的外保温材料统一收集,并依法依规完成处置。若受让方在拆卸过程中因不作为、刻意行为造成环境污染事故且拒不整改,转让方有权聘请具备环境污染事故处置资质的企业开展污染区域清理工作,相关费用从受让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补足;因前述行为引发政府处罚的,全部处罚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本次转让挂牌价格不含拆除、切割、搬离、运输、场地恢复等相关处置费用;受让方成功摘牌后,自行承担标的处置全流程的拆除、切割、搬离、运输、现场场地恢复等全部费用,相关安全、环保问题由受让方全权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若发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各类事故,由此产生的全部社会、经济责任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并支付相关赔偿及处置费用。 *.受让方对标的资产进行切割、拆除、搬离、运输前,须充分调查核实标的及周边相关情况并依法依规实施,对设备、设施存在的相关安全风险充分调查核实,制定专项方案后再开展相关操作。对处置中涉及的有毒有害、易腐蚀、危化品等废弃物,须严格按国家环保要求自行完成无害化处置,或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依法依规处置,确保操作安全,防止二次污染,期间产生的全部费用及安全、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转受双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且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履约保证金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进场办理资产交接。受让方自进场当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资产转移及清场工作,标的资产离场后即视为交付完成。资产交付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等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此后一切安全、环保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若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上述全部工作,须向转让方提交书面延期申请并取得书面同意,否则每逾期一日,按总成交价的*‰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转让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若受让方存在违约情形,已支付的交易价款不予退还。本次标的转移过程中,因提货作业给任何一方造成的损失,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在拆卸、搬运、吊装、切割标的过程中,不得损坏转让方建筑物、构筑物的基础、梁、柱、屋顶、楼梯、楼梯扶梯、楼地面、安全护栏等主体结构及附属设施,不得破坏与建(构)筑物配套的消防供水系统及建(构)筑物墙体、地下预埋管道等;若造成损坏,由受让方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实际损失。 *.标的资产拆除可能涉及现场切割、危废处理、电子产品处理、高空作业、临时用电、焊工操作等特种作业,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作如下承诺: (*)意向受让方能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待报废资产处置相关工作。 (*)意向受让方自身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或者委托具备对应法定资质的单位或人员实施资产拆除、处置等工作: ①危废处理: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②电子产品处理:持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的单位; ③高空作业、焊工操作、临时用电: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并确保证书在有效期内。 (*)意向受让方进场施工前与协作单位/人员签订正式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责任,对协作方的作业安全承担连带责任,全面统筹现场安全管理,进场前制定专项拆除方案报转让方备案并提供上述相应作业资质后方能进场施工。 如受让方进场施工时未满足上述条件,未提供上述公司和人员应具备的相应作业资质或者提供的公司和人员应具备相应作业资质不符合要求的,转让方有权拒绝交付资产,导致不能进场施工的以及工期延误的损失由受让方自行承担,且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接受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个工作日内(进场前),须向转让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万元;若受让方违反公告及《产权交易合同》约定,转让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违约金并由受让方承担由此给转让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接受相关部门的行政处罚。标的拆卸完毕、清场完成并经转让方验收合格后,转让方在**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按原渠道、全额、无息退还受让方。 **.受让方在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完成报名后,即视为已充分知晓并认可转让标的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不得就此提出任何异议;标的无论存在任何问题,相关责任及损失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次转让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转让方与受让方各自承担;转让方按成交金额向受让方开具发票。本次转让涉及的各项税费,按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由转让方、受让方各自承担并申报缴纳。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在确认收到生效后的《产权交易合同》、应结算的全部交易价款及转让方、受让方应付的全部交易服务费用后*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本次转让《资产明细表》、《产权交易合同》、《承诺函》等。 **.本次标的现场踏勘相关信息:踏勘地点为成都高新区锦城大道***号孵化园、高新区盛邦街****号;联系人:谢老师;联系电话:************;意向受让方看货须提前*个工作日预约联系。 特别提示 *.本次处置的部分资产体积较大,无法直接整体搬离;成交后,由受让方自行完成切割、拆除及分拆搬离工作,意向受让方须知悉该情况并充分评估相关成本。 *.《资产明细表》仅作参考,不作为标的交接依据,标的数量、规格、现状等交接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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