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处理处罚公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恩施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处理处罚公告
2026-03-02
湖北/恩施 质疑投诉
[一般处理处罚公告]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恩施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处理处罚公告
湖北/恩施-2026-03-02 00:00:00
湖北/恩施-2026-03-02 00:00:00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对恩施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处理处罚公告
发布日期:********** **:**|发布单位: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阅读次数:
一、一般处理处罚当事人
名称:恩施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当事人类型:采购人
二、违反一般处理处罚的具体情形
湖北省宸信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代理的恩施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华家坪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和“华家湾机关食堂****年劳务外包服务项目(项目编号:******************)”两个政府采购项目,均于****年*月*日在“中国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中均设定特定资格要求为独立法人,非法限定了供应商的组织形式,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七)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的情形。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有关机关给予处分,并予通报:......(三)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四、处理结果
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处理日期
****年**月**日
执法机关: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财政局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