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关于《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防噪降噪改造项目》的询价公告2026-03-02
2026-03-02
福建/厦门 招标采购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关于《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防噪降噪改造项目》的询价公告2026-03-02
福建/厦门-2026-03-02 00:00:00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关于《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防噪降噪改造项目》的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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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改善周边声环境质量,最大限度解决噪声扰民问题,现就《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防噪降噪改造项目》进行公开询价,相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防噪降噪改造项目。

  项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兜东路*******号(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

  项目预算:本项目总费用控制在不高于人民币贰万捌仟捌佰元(¥*.**万元,含税价),超过项目预算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中标方式:以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项目改造要求

  改造对象: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号检测线靠巢寓公寓一侧的普通铁质卷帘门。

  改造内容:将上述铁质卷帘门更换为复合型隔声卷帘门,同时将拆卸下来的铁质卷帘门安装至*号检测线靠巢寓公寓一侧,形成两道卷帘门。

  施工要求:施工过程须符合环保、安全施工规范,避免施工产生的噪声、扬尘等对周边居民及检测中心正常运营造成二次干扰,施工完成后须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全过程严格按照规范安全施工,对因施工造成的损害、损伤等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质量保障:改造后的复合型隔声卷帘门及安装工程须符合国家相关隔声、建筑安装标准,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及施工质量保修承诺,质保期不少于*年(供应商可自行承诺更长期限)。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经营范围包含环保工程、噪声治理、门窗安装改造等相关业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全部条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报价时须提供相关查询截图。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施工人员,如报价相同,具有同类噪声治理、门窗改造项目施工经验的优先,可提供相关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四、报价要求

  报价包含本项目所有费用,包括复合型隔声卷帘门采购、原卷帘门拆卸与重装、施工辅料、人工、运输、安装、调试、质保、税金、利润等全部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供应商仅能提交一份报价文件,不得提交多份不同内容的报价,报价大小写金额须一致,若存在计算错误或大小写不一致,无法核实真实报价的,报价文件视为无效。

  五、报价文件递交要求

  报价文件为纸质版,须单独密封,外包装正面注明“项目名称: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防噪降噪改造项目”“供应商名称:***(全称)”,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文件,采购人一律不予受理。

  报价文件内须包含以下材料(所有材料均加盖单位公章,按以下顺序装订):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无不良记录查询截图;

  *.填写完整的防噪降噪改造项目报价单;

  *.《采购需求报价无偏离承诺函》(须明确承诺完全满足本询价单所有改造、施工、质量等要求,无任何偏离)(见附件);

  *.复合型隔声卷帘门的产品说明、质量合格证明、性能参数表;

  *.供应商施工能力证明(如施工人员资质、设备清单等),同类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等,可选);

  *.质量保修承诺函。

  六、无效报价文件认定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供应商报价文件视为无效,丧失参与资格:

  *.参与报价的有效供应商数量少于*家;

  *.供应商未满足本询价公告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报价文件未按要求签字、盖章,或关键页无公章、签字缺失的;

  *.供应商对报价文件内容修改后,未在修改处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报价文件内容明显不符合本项目改造、施工、质量等采购需求的;

  *.同一供应商提交*份及以上不同内容的报价文件;

  *.报价超过本项目预算金额,或报价文件存在计算错误且无法核实真实报价的;

  *.报价文件中附带采购人无法接受的条件(如额外增加费用、限制采购人权利等);

  *.供应商存在串通报价等违规行为的。

  七、串通报价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供应商串通报价,其报价文件均按无效处理,采购人有权将相关供应商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禁止参与后续相关采购项目:

  *.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中,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或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内容异常一致(如各项参数、报价构成、施工方案完全相同),或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存在相互混装情况(如文件页码、装订痕迹、字体格式一致等);

  *.不同供应商的报价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的其他情形。

  八、成交确定方式

  采购人将组织评审小组,对所有有效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在满足本项目全部采购需求的前提下,确定最低有效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若最低有效报价供应商放弃成交资格或不符合成交条件,采购人可按有效报价从低到高顺序选择下一供应商。

  九、合同签订与履行

  成交供应商接到成交通知后,须在*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正式施工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放弃成交资格,采购人有权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

  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须按合同约定及本询价公告要求组织施工,严格遵守工期要求,若因供应商原因逾期完工,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付款方式:按施工合同约定执行,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相应款项(具体付款节点、比例在合同中明确)。

  项目验收:施工完成后,供应商根据合同要求向采购人提出验收申请,采购人组织现场验收,验收标准以本询价公告改造要求【改造前后噪声需降低***(*)及以上】及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为准,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十、其他说明

  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本询价公告内容进行澄清或修改,相关澄清、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供应商应自行对项目现场进行踏勘,了解项目实际情况,踏勘产生的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因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施工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本询价单未尽事宜,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施工合同中另行约定。

  询价单位: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报价,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送达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安兜东路 ******* 号(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附件:采购需求报价无偏离承诺函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

  ****年*月*日

  附件

  采购需求报价无偏离承诺函

  厦门市环境监测站(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

  我司(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自愿参与《厦门市机动车排气检测中心防噪降噪改造项目》询价采购工作,就本项目采购需求作出如下无偏离承诺:

  我司完全满足本项目询价单中所有供应商资格要求,所提供的全部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无任何虚假信息。

  我司承诺所提供的复合型隔声卷帘门完全符合询价单规定的规格、性能参数要求,能有效降低噪声 **~****(*),具备防火、密封、耐久性等特点,产品质量合格,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我司承诺严格按照询价单要求组织施工,施工过程符合环保、安全规范,无二次污染,施工完成后按要求清理现场,且改造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全过程严格按照规范安全施工,对因施工造成的损害、损伤等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我司承诺按询价单要求提供质量保修服务,质保期内免费提供维修、更换等服务,无任何附加条件。

  我司承诺报价包含本项目全部费用,无遗漏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不额外增加任何费用,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及采购人相关要求。

  我司承诺本次报价无串通报价、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若违反上述承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接受采购人取消成交资格、列入不良记录名单等处理,且赔偿采购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特此承诺!

  报价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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