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2026-02-28 00:00:00
罗宁公司劳务服务采购项目补遗书*号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罗宁公司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 业绩要求”的注中第②和③点,投标人提供的合同关键页体现内容原“关键页应体现合同双方单位名称、合同期限、合同金额、签章页、服务内容”,现修改为:“关键页应体现合同双方单位名称、合同期限、签章页、服务内容”。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评分标准”——“(*)商务部分**”——“* 项目业绩”的第(*)条 和(*)条中涉及相关内容的均按此条进行修改。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资格审查”——“* 业绩要求”的注中第③点,原“年服务费金额以项目业主出具的合同金额证明材料中金额为准。”,现修改为:“合同金额以项目业主出具的合同金额证明材料中完成金额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评分标准”——“(*)商务部分**”——“* 项目业绩”的第(*)条中涉及相关内容的均按此条进行修改。
三、其他补充事项
本补遗书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供投标人自行查阅和下载,由投标人自行打印成书面文件,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投标人。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 标 人: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号林浦广场*号楼*层
联 系 人:熊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号林浦广场*号楼*层
联 系 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招标人:福建罗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高速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