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源县财政局关于新源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西赞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2025-11-21
新疆/伊犁 质疑投诉
新源县财政局关于新源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西赞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新疆/伊犁-2025-11-21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江西赞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源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标段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李园

*、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大道西侧、樟树塘路南侧(天际光电产业园 ** 栋四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五、基本情况

江西尊安贸易有限公司投标文件第***页为江西赞园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六、处罚依据

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七条 第五款

七、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三款的规定,拟对你公司处以****元(壹仟捌佰元整,采购金额**万元的**‰)行政处罚,列入政府采购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新源县财政局

*、联系人:卿丽娟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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