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关于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用布草洗涤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2025-12-19
新疆/阿克苏 质疑投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财政局关于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用布草洗涤服务项目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告
新疆/阿克苏-2025-12-19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阿克苏地区洁康洗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阿克苏市福泽清洁洗涤中心 *.阿克苏市昌顺清洁服务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分***********

二、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用布草洗涤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阿克苏地区洁康洗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阿克苏市福泽清洁洗涤中心 *.阿克苏市昌顺清洁服务中心

*、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纺织工业城(开发区)北京路*号(纺织工业城医院后)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乌喀中路建安三村*号楼*单元***室 *.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新城街道晶水社区上海路**号建安三村*******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发现阿克苏地区洁康洗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市福泽清洁洗涤中心、阿克苏市昌顺清洁服务中心在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采购医用布草洗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分************)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行为,主要表现为*家投标供应商的实际管理者长期在阿克苏地区洁康洗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任职并领取劳动报酬,且在本项目开标前进行协商投标,该行为构成串通投标谋取中标。
以上情况有这*家供应商实际管理者王勇杰、洪玉蓉、张惠绢的询问笔录及情况说明,阿克苏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的情况说明、阿克苏地区洁康洗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年*月至**月工资表及社保缴纳凭证、信用中国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截图为证。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第*项“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法》第*条、第*条、第**条第*款“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财政部门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指导规范》(财法〔****〕*号)第**条“积极配合财政部门查清案件事实的,可以作为界定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因素”、《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的规定

七、处罚结果

对阿克苏地区洁康洗涤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市福泽清洁洗涤中心、阿克苏市昌顺清洁服务中心分处以该项目预算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元×*‰=*****元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阿克苏地区财政局

*、联系人:李峰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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