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尔果斯市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5-12-25
新疆/伊犁 质疑投诉
霍尔果斯市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疆/伊犁-2025-12-25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霍尔果斯市教育局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第三次)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霍尔果斯市政务服务中心

*、地址:霍尔果斯市兰新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五、基本情况

本机关于****年**月**日对霍尔果斯市兴城街道办事处购买莫乎尔牧场果品加工厂设备(***************号标项*、标项*)、霍尔果斯市教育局食材配送服务采购(第三次)(****************号)、霍尔果斯市教育局农村义务段营养改善计划大宗食材采购(第二次)(****************号)、霍尔果斯市农业农村局实验室设备采购(第二次)(****************号)、霍尔果斯市绿化养护服务采购(****************号)等项目立案调查,经查,你单位存在以特定行业的业绩作为加分项、抽取项目评审专家专业不相符、谈判资料内无谈判小组与逐一供应商的谈判过程、档案资料保存不完整等行为。

六、处罚依据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四)项、《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新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七、处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本机关决定作出如下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霍尔果斯市财政局

*、联系人:詹镇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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