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伊犁-2026-01-13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采购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纤维检验所****年棉花公证检验及纺织品检验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三次)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纤维检验所
*、地址:伊宁市光明街**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五、基本情况
本单位于****年**月**日对投标供应商投诉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纤维检验所在伊犁州纤维检验所****年棉花公证检验及纺织品检验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三次)采购中未执行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招标文件中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一案立案调查。经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纤维检验所在“伊犁州纤维检验所****年棉花公证检验及纺织品检验仪器设备购置项目(三次)”(项目编号:****************,以下简称“该项目”)采购中存在未执行中小企业优惠政策,招标文件中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和歧视待遇违法行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纤维检验所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
六、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规定。
七、处罚结果
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纤维检验所作出责令限期整改,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的行政处罚。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财政局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