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02-02
新疆/和田 质疑投诉
和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疆/和田-2026-02-02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和田市公安局****年米面油和副食调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乃比江·克热木(组长)、巴哈古丽·卡迪尔 张慧、黄秋锐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五、基本情况

和田市公安局《和田市公安局****年米面油和副食调料采购项目》,****年*月*日公开招标。该项目由评审专家乃比江·克热木、张慧、黄秋锐、巴哈古丽·卡迪尔和甲方代表魏立军进行评审,在评审过程中未独立评价、独立打分、独立汇总,存在未独立评审情形。经过审查评标视频和抽取部分打分情况,未发现有违规、违法评标结果的。违反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应按照客观、公正、审慎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五条,各成员须独立评价、独立打分、独立汇总。

六、处罚依据

根据《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和《新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八条 评审专家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或者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的,由财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罚款;《新疆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 对评审专家履职过程中存在问题,但未达到第三十八规定严重程度的,由财政部门对评审专家进行约谈或批评教育。

七、处罚结果

经****年*月**日和田市财政局党组会议决定,给予乃比江·克热木、张慧、黄秋锐、巴哈古丽·卡迪尔警告处分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和田市财政局

*、联系人:罗彩红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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