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02-02
新疆/和田 质疑投诉
和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疆/和田-2026-02-02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和田市路灯智慧化节能改造能源托管及运维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和田市人民街**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五、基本情况

和田市城市管理局《和田市路灯智慧化节能改造能源托管及运维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预算价****万元。于****年*月**日公开招标。招标代理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招标文件设置评审标准中商务、技术部分环节,节能改造方案、维护管理方案、投诉受理及应急预案设置“优、良、一般”等模糊档次,未进一步细化量化指标。违法了《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和第六十八条 采用综合评分法时评审标准中的分值设置未与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相对应。

六、处罚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六条

七、处罚结果

经****年*月**日和田市财政局党组会议决定,给予新疆庆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警告处分,并处*万元罚款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和田市财政局

*、联系人:罗彩红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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