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6-02-13
新疆/和田 质疑投诉
和田市财政局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决定书
新疆/和田-2026-02-13 00:00:00
新疆/和田-2026-02-13 00:00:00
根据《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机关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和田市公安局****年米面油和副食调料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年**月**日
四、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新疆瑞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鲤鱼山南路****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五、基本情况
新疆瑞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实施的和田市公安局《和田市公安局****年米面油和副食调料采购项目》,在招标文件“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时间为自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起的七个工作日内”缩短了质疑有效期。结合****年“四类”专项整治工作,又发现和田市公安局项目《和田市公安局****年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和田市维吾尔医医院项目《和田市维吾尔医医院检验试剂及医用耗材采购项目》均存在缩短质疑有效期问题。违反了《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第十三条:明确规定法定质疑期;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绝法定质疑期内的质疑函。
六、处罚依据
《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
七、处罚结果
经****年*月**日和田市财政局党组会议决定,给予新疆瑞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警告处分。
八、处罚日期
****年**月**日
九、执法机关信息
*、执法机关:和田市财政局
*、联系人:和田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