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5-21
新疆/和田 质疑投诉
和田县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
新疆/和田-2025-05-21 00:00:00

一、项目编号:*******(******)*号

二、项目名称:****年和田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新增)*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新疆晟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阳光小区*号楼*号商铺

被投诉人:和田县巴格其镇人民政府

地址:和田地区和田县六二九县道旁

相关供应商:河南省绿神科技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巩营乡西大街*号院内

五、基本情况

新疆晟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不服和田县巴格其人民政府和和田县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就****年和田县乡村振兴发展资金项目(新增)*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号)作出的质疑答复,于****年*月**日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予以受理。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投诉事项*:“关于中标单位:河南省绿神科技设备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第**条里明确全部由“上海锐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此项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
投诉事项*:中标单位:河南省绿神科技设备有限公司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行为。制造商:上海锐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制造商不具备生产: 室外单模 ** 芯光纤、室外单模 ** 芯光纤、室外单模 ** 芯光纤、室外单模 ** 芯光纤、****、穿线管、电力电缆等资质。****,****,可挠金属软管、穿线管。没有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没有生产电线电缆 *** 强制认证。”
经审查查明: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下发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和界定表的公告中,采购标的电线电缆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而上海锐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取得电线电缆 *** 强制认证,故投诉事项成立。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成立,根据政府采购法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三十一条,取消中标人河南省绿神科技设备有限公司中标资格,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其他补充事宜

和田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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