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尔勒市2025-2026学年中小学生(一年级、四年级、七年级、高一年级)春夏季和秋冬季校服采购项目(GTZB(ZC)2025-085号)投诉处理决定书
2025-05-28
新疆/巴音郭楞 质疑投诉
库尔勒市2025-2026学年中小学生(一年级、四年级、七年级、高一年级)春夏季和秋冬季校服采购项目(GTZB(ZC)2025-085号)投诉处理决定书
新疆/巴音郭楞-2025-05-28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库尔勒市*********学年中小学生(一年级、四年级、七年级、高一年级)春夏季和秋冬季校服采购项目(三次)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台州佰伴制衣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海润街道园里村

被投诉人*库尔勒市教育局

地址:库尔勒市延安路市人民政府*楼

被投诉人*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库尔勒市永安大道观棠云邸**号楼一层

五、基本情况

库尔勒市教育局委托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库尔勒市*********学年中小学生(一年级、四年级、七年级、高一年级)春夏季和秋冬季校服采购项目(****(**)********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月**日**时**分开标并于*月**日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台州佰伴制衣有限公司于*月**日对该项目标项*(小学生秋冬装校服(四年级))、标项*(初中生春夏装、秋冬装校服(七年级))分别向库尔勒市教育局及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库尔勒市教育局及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针对质疑事项进行了回复,台州佰伴制衣有限公司对质疑回复不满意,于****年*月**日向我局提起投诉。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四章规定,我局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对库尔勒市*********学年中小学生(一年级、四年级、七年级、高一年级)春夏季和秋冬季校服采购项目(****(**)********号)标项*(小学生秋冬装校服(四年级))、标项*(初中生春夏装、秋冬装校服(七年级))启动复评。
经过调查,库尔勒市教育局及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库尔勒市*********学年中小学生(一年级、四年级、七年级、高一年级)春夏季和秋冬季校服采购项目(****(**)********号)共有*个标项,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后的供应商共有*家,分别为:新疆红黄蓝服装有限公司;库尔勒彩虹服饰有限公司;库尔勒达西鑫孔雀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台州佰伴制衣有限公司;新疆忧思服装有限公司;新疆团结服饰有限公司;新疆兄弟梦梦嘉服装有限公司;巴州卓尚服饰有限公司;巴州博洛尼亚服饰有限公司。
标项*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后的供应商为*家,分别为:新疆红黄蓝服装有限公司;库尔勒彩虹服饰有限公司;库尔勒达西鑫孔雀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台州佰伴制衣有限公司;新疆团结服饰有限公司。其中:*家参与了标项*及标项*;*家均参与了标项*。标项*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后的供应商为*家,分别为:新疆红黄蓝服装有限公司;库尔勒达西鑫孔雀服饰有限责任公司;台州佰伴制衣有限公司;新疆团结服饰有限公司。其中:*家均参加了标项**标项*。
经核查,标项**标项*第一中标候选人分别为:新疆红黄蓝服装有限公司;库尔勒彩虹服饰有限公司;库尔勒达西鑫孔雀服饰有限责任公司。通过查看招标文件第**页“确定供应商”、第**页“备注”对项目的各标项**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原则作出了明确规定,即各标项**兼投不可兼中原则,*.*若同一投标人在本项目中,经评审同时取得*个及以上标项综合得分第一的,评标委员会将按标项评审顺序(即标项排序)依次选择顺序在前的一个标项,对该投标人进行第一中标候选推荐。在按前述原则调整后,其余标项的第二中标候选人相应转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即由排名次位的投标人递补,以此类推)。*.*若出现其中一个标段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后的供应商仅有三家,且三家都为其他标项已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兼投不可兼中”的原则,此标项废标,并重新招标,六个标项均适用。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投诉人台州佰伴制衣有限公司的诉求为对库尔勒市*********学年中小学生(一年级、四年级、七年级、高一年级)春夏季和秋冬季校服采购项目(****(**)********号)标项*(小学生秋冬装校服(四年级))、标项*(初中生春夏装、秋冬装校服(七年级))启动复评。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号)第六十四条规定“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故该项目标项*、标项*均不符合以上情形,无法启动复评。
*.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号)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合格投标人不足*家的,不得评标”,针对此项目来说虽然每个标项都有*家及以上供应商符合条件参与了竞争,表面上看不违反(财政部令第** 号)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实质上因为招标文件规定了“如果投标人在标项*、标项*和标项*中均排名第一,首先推荐为标项*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标项*、标项*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而是依序推荐其他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该项目由于每个包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均存在相同或交叉情况,而每家供应商在采购项目中只能获得一次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供应商在标项*获得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后,该供应商在标项*投标中实际上没有中标候选人推荐资格,视同于不是“兼投不兼中”规则下的合格投标人,标项*就只有*家供应商参与竞争,需要补充*家供应商。以此类推,该招标项目标项*至少需要*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实际仅有*家;标项*至少需要*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实际仅有*家;标项*至少需要*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实际仅有*家。故该项目标项**标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均不满足规定数量,应做废标或终止采购活动处理。
*.招标文件中“兼投不兼中”原则相关条款“若出现其中一个标段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后的供应商仅有三家,且三家都为其他标项已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兼投不兼中”的原则,此标项废标,并重新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所规定该条款不符合废标情形,不应作为废标依据,属于招标文件中的明显缺陷。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号)第六十五条规定,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经查,库尔勒市教育局均未与标项*、标项*、标项*、标项*的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三十二条 第二款“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认定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无效。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应当要求采购人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责令重新开展采购活动”。综合上述内容,责令库尔勒市教育局对库尔勒市*********学年中小学生(一年级、四年级、七年级、高一年级)春夏季和秋冬季校服采购项目(****(**)********号)重新开展采购活动。责令新疆国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加强对于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限期整改并于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上报整改情况。

七、其他补充事宜

库尔勒市财政局(国资委)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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