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海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决定书
2025-05-30
新疆/阿勒泰 质疑投诉
福海县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结果决定书
新疆/阿勒泰-2025-05-30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福海县****年教育均衡普及普惠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粤小微(东莞)文化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樟木头镇圩镇荔菀路**号***室

被投诉人*新疆瀚展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瀚展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被投诉人*福海县教育局(福海县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地址:福海县银海路***号

相关供应商:北京德塔宇创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城北街道鼓楼南大街东侧*号楼等*幢*号楼*层****

五、基本情况

粤小微(东莞)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不满新疆瀚展博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健康教育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编号:****************)作出的质疑答复提起投诉,本机关依法予以受理。
投诉事项*:被投诉人*未依法回复我司的质疑,违反了**号令。
经核实: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理解有误,认为应在*个工作日内收到质疑,因此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条回复投诉人,违反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
投诉事项*:结果公示出来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造商不属于中小企业。‌
经核实:由相关供应商提供国家企业信息信用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安徽文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人数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人数一致,未超过***人,为中型企业。
投诉事项*:结果公示出的中标标的有属于强制性认证产品的,但因未依法公示这些标的型号,无法判断是否有经过相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存在以次充好,产品违法的行为。
经核实:通过查看投标文件及相关供应商提供印证资料,投诉事项*所涉及*款产品均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投诉事项*:结果公示出的中标标的有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的,但因未依法公示这些标的型号,无法判断是否有经过相应的节能产品认证,存在以次充好,产品违法的行为。
经核实:通过查看投标文件及相关供应商提供印证资料,投诉事项*所涉及产品有产品认证证书(中国节能认证)。
投诉事项*:未按规定依法公示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存在故意隐瞒、欺骗公众的行为。
经核实:代理公司在福海县****年教育优质均衡及普及普惠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结果公告中未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主要中标标的的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等进行公示。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处理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三十二条。
处理结果:投诉事项*、*成立、投诉事项*、*、*不成立;对于代理机构违规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将整改报告报送本机关。成立的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采购活动继续。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相关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福海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福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福海县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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